1. |
以專業理念為背景骨幹: |
|
從專業出發,根據自己從國內外工作的體會,建立核心的價值觀 -創新、服務、執行三方面並重,並依這原則,向可能的業主推介理念,以最直接、單純而專業的態度,爭取業務。 |
|
這樣的方式,與台灣社會常見的模式-關係、應酬、暗盤-的做法,完全不符,因而也常被看為太天真。這其間,來打工的學生都看了不忍,而獻策「開導」,勸我們「有彈性些」;有警察來事務所「關心」;有立委來「賣字賣畫」,也有掮客或甚至業主代表,來「先談條件」的。甚至經過一段時日,看見事務所沒有淪陷,而業務也持續略有發展時,許多揣測開始出現,如試探我們與當時政、經界中,姓「潘」或姓「孫」的高官巨賈有無特殊關係。 |
2. |
以累積之專長為業務訴求: |
|
在國外求學與工作的十二年間,與大尺度之建築群規劃及大學校園建築,研究、醫療建築皆有不少之接觸。開業以後,乃選擇以這種人際關係較單純,較尊重專業的業主為推展業務的對象,不主動開發當時較熱門,一般建築師皆熱中追逐的房地產、商業建築。這樣剛好也避開了在商場上常見的應酬文化。 |
3. |
以充實之養成面對新挑戰: |
|
在國外研究所及畢業後近十年的工作中,上帝給予機會在建築師業務各種環節及階層,皆有完整的歷練,因此遇到新的問題或挑戰時,不致有所畏懼。廿年前正值國內高科技產業起步,新竹科學園區剛剛開始不久,有機會參予並以實際表現獲得業主信任後,不斷出現的新產業需要有可靠的建築師執行。面對許多前所未遇的建築類型與挑戰,扎實的養成訓練,提供了「舉一反三」、「學問互通」的信心與學習能力,就在現學現賣,戒慎戒懼中繼續累積經驗,步步成長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