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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/人生在世: 善心、公義與制度 孫震     編號/5     公布時間/Wed Nov 17 13:16:04 2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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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立圖書館「每月一書」系列講座93/10/30

人生在世
善心、公義與制度

孫震
台灣大學經濟系名譽教授
元智大學管理學院遠東集團經濟學教授

一、前言

1. 這是一本談倫理的書;談人生在世如何愛護自己、關心他人,共同建立一個和諧美好的社會。

本書的主要內容就是其副標題所說的,「善心、公義和制度」。我們要居心善良,不做損人利己的事。不過社會需要有獎善懲惡的制度,使好人不老是吃虧,惡人不長期得逞。

本書分8篇81章。每篇之首引用先賢或時賢的一句話,表達本篇的核心思想;每章之首引用本章一句重要的話,表達本章的要旨。

二、群我倫理

2. 本書第一篇共六章,除第一章談建立一個善良社會應先從自己表達善意做起外,其餘五章都是闡述李國鼎先生所提倡與推行的第六倫,即群我倫理。

李國鼎於1981年3月15日的一次演說中提出第六倫的主張。

同年3月27日發表<經濟發展與倫理建設—國家現代化過程中群己關係的建立>闡述第六倫的意義。

1991年創立「中華民國群我倫理促進會」加以推行。

3. 第六倫當然是相對於傳統的五倫而言。五倫是個人與特定對象之間的關係,包括父子、兄弟、夫婦、朋友、君臣。第六倫是個人與非特定之一般社會大眾之間的關係。

個人與特定對象之間有互惠的關係:有一定的義務,也有一定的期待。例如父慈子孝,兄友弟恭,夫婦有義,朋友有信,君使臣以禮,臣事君以忠。不過倫理重在盡自身角色的義務,而非主張對方盡其義務。

個人對非特定的一般社會大眾因不相識,甚至不可確指,隱匿而分散,所以沒有互惠的關係,或互惠的關係迂迴而長遠,故易予忽略。

4. 經濟發展使個人活動的範圍擴大,與若干特定對象之間的關係日趨疏遠,與非特定的陌生者的關係則日趨密切。

加以科技進步,生產力提高,人口密集,個人行為的社會效果(social impacts)擴大,外部不經濟(external diseconomies)的影響日愈嚴重,因而第六倫日愈重要。

李國鼎先生說:過分重視五倫,第六倫不彰,則重視五倫可能成為違反第六倫的理由。若干社會學家指出,過分重視家族親屬之間的義務,是貪污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。

5. 李先生在他的大文中呼籲:

對公共財物應節儉廉潔,以消除浪費與貪污。
對公共環境應維護,以消除污染。
對公共秩序應遵守,以消除髒亂。
對不確定的第三者的權益亦應善加維護和尊重。
對素昧平生的陌生人,也應給予公平的機會而不加以岐視。

三、善惡之辨

6. 第二篇之首引用英哲亞當.史密斯(Adam Smith)的話:「關心自己的幸福,教我們審慎的美德;關心他人的幸福教我們公正的美德和仁慈的美德。」

審慎包括對健康的維護和對財富與社會地位與聲望的追求。

一般都知道史密斯主張個人追求自己的利益,冥冥中如有一隻看不見的手,帶領他達成社會的利益。其實只有在公正的原則下,追求自利才能達成公益。

7. 我國先哲中,孟子認為人性本善。

孟子舉出四種具體的善:惻隱之心仁之端也,羞惡之心義之端也,辭讓之心禮之端也,是非之心智之端也。

在孟子的心目中,善就是關心別人,謀求別人的利益,至少不傷害別人的利益。不過他並未說關心自己的利益、謀求自己的利益是惡。

孟子主張將這種利他之心加以擴充,就可以造福人群。

8. 荀子認為人天生有各種慾望,如果追求自己慾望的滿足,不加節制,就會敗壞社會的規範秩序,導致兇險、混亂,使人民的利益受到傷害。因此他說:「人之性惡,其善者偽也。」

不過荀子說:「凡古今天下之所謂善者,正理平治也,所謂惡者,偏險悖亂也。」

其實正理平治只是達到善的中間階段,偏險悖亂是達到惡的中間階段。因此荀子終極關懷的善和孟子一樣是對他人福利的關懷和維護。

人如不追求慾望的滿足,如何生存發展?又如何成就他人的福利呢?

9. 一向被認為強調自利的史密斯和主張人性本善的孟子,他們的道德哲學其實有一般料想不到的相似之處。

他們都認為人性有利他的成分;他們都認為人的關懷有親疏遠進之分;他們都強調對兒童的關愛。

不同的是史密斯主張(在公正的原則下)發揮利己之心以促進公益,孟子所代表的中國儒家思想則主張發揮利他之心以促進公益。

此一區別造成了傳統中華文化和現代西方文化重大的差異。

四、制度的社會功能

10. 本書第三篇有三章討論群我倫理促進會所作的社會信任調查。2001年和2002年台灣社會信任調查顯示台灣仍是一個缺乏社會信任的社會。

一般人不尊重陌生者和一般社會大眾的權益導致社會信任不彰。社會信任不彰妨礙經濟發展。

究竟觀念影響行為使我們無視於陌生者的利益?抑行為適應環境以維護自己的利益?

其實史密斯在二百多年前就提出解答,近年世界銀行的專家也日愈重視這個問題。

11. 史密斯在其1759年出版的<<道德情操論>>中說:

在法律和制度不足以保護人民安全的農牧社會,同一家族的不同分支通常集居於一處,以維護共同的利益。他們之間的交往多於和其它族群之間的交往,同一族群的成員不管多麼疏遠,也主張和其他成員有某種關係,希望得到與眾不同的待遇。

但在「商業國家」有了健全的制度和規則,如:清明的政府,公正的法律,各種有效的社會組織和共同信守的遊戲規則,個人不管背井離鄉走到何處,都會得到公平的待遇,不被欺騙或受傷害,就會走出親屬鄉黨的小圈子,融入廣大的社會之中。

史密斯說:用不了多久,他們彼此不再依賴,若干年之後,他們不僅失去關懷,也不復記憶原屬同一來源,以及他們祖先之間的關係。文明愈發達,關係愈疏遠。

12. 世界銀行《World Development Report 2003: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a Dynamic World》有下面一段觀察(pp.5-6):「過去150年最重要的社會、經濟與文化變革,是從閉塞,排外,墨守習慣的農村社會轉變為開放、包容、創新為念的都市社會。」

世銀的報告說:「人口從農村移居城市歷經下面四個階段:即不同背景的個人一起來到城市之初的「成形期」(forming),他們的不同理念彼此衝突的「風暴期」(storming),不斷演進、漸為眾人接受的「規範期」(norming),以及建設行為取代破壞行為的「表現期」(performing),結果使城市成為一個中心,不同的文化價值在此聚集,共同發展相容的價值,以配合不同理念,為不同的次級社群(subgroups)提供專業與創新的空間。」(p.199)

13. 有了健全的制度,放任自利的追求,就可以達成社會的公益嗎?

不然。自利受到過分鼓勵,就容易傷害公正和仁慈,終於敗壞制度,使經濟效率降低。

因此人的利已之心雖然顯而易見,但儒家從來不加強調,而只重視利他也就是公平與仁慈之心的擴充。孔子說:「君子喻於義,小人喻於利。」又說:「君子謀道不謀食。耕也,餒在其中矣。學也,祿在其中矣。君子憂道不憂貧。」

康德說:當自利進入心中時,我們很難確知我們的行為是否合於倫理。一種行動可能既出於自利又合於倫理,但自利蒙蔽了良知,使我們難以辨別究係出於自利抑由於道德責任的驅使。這就是為什麼當弊案發生時,傳聞中的主角總是信誓旦旦,宣稱自己是無辜者的原因。

五、企業倫理與其他

14. 企業倫理就是做人的倫理,並非另外有一套不同的倫理。所以第四篇開頭引「好的倫理就是好的經營」。

史密斯人生三美德:審慎、公正、仁慈,他的經濟思想建立在審慎和公正的美德上。企業經營是有節制的賺錢,節制的原則就是公正,公正是不侵犯別人的利益。

我們寧願相信一切企業在創立之初都想正派經營,不違反公正原則。唯如環境逆轉,經營惡化,公道和私利衝突,有人就會生出損人利己的邪念。因此美國2001年12月到2002年7月有一連串企業醜聞,台灣近年也有很多企業弊案。

所以社會要有健全的制度;政府應有良好的政策。

15. 不過,孔子說:「導之以政,齊之以刑,民免而無恥;導之以德,齊之以禮,有恥且格。」法令約束和懲處雖重要,更重要的是禮樂教化所產生的品德。

我國傳統上期待有一位賢明的君主以身作則,樹立好的榜樣,作萬民的表率。孔子說:「子帥以正,孰敢不正!」可惜今日政治領袖的言行日愈成為負面的示範,我們每個人的道德責任因此日愈重大。

<<孟子>>有兩段話,秉政者應善加體念:「君之視臣如犬馬,則臣視君如國人,君之視臣如土芥,則臣視君如寇讎。」
「域民不以封疆之界,固國不以山谿之險,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。」

16. 我們做人做事基本上應重視根本和原則,而不是只關心結果。

什麼是根本?孔子說:「正其誼,不謀其利。」又說:「不患無位,患所以立。」做正當的事,不去貪圖因此得到的利益。不怕沒有位置,只怕沒有坐那個位置的本事。

什麼是原則?孔子說:「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,不以其道,得之不處也。」

台大物理系高涌泉教授在一篇文章中說:「名利之心雖有其正面價值,卻也不時會引來愚蠢的行為。」

17. 我們與人相處,最重要的原則就是恕。恕就是設身處地為人著想。子貢問孔子,「有一言可以終身行之者乎?」孔子回答說「其恕乎?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」

恕不僅是孔子所主張的倫理原則,其實全世界都一樣。

不過恕雖然看起來簡單,但不容易做到。子貢說:「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,吾亦欲無加諸人。」子曰:「賜也,非爾所及也。」

為什麼如此簡單的道理,如此不容易做到?因為和人的自利心衝突,如果行為所涉及的人是不認識、不確知的人,就更難做到了。

因此我們要常常想到恕字,並努力在生活中實踐,大家一起努力,希望形成一種彬彬有禮,有教養的文化。

六、餘論

18. 讓我引用亞當.史密斯的一段話結束今天的演講:「儘管諺語有云,每個人對他自己而言就是全世界,但對其他人而言,則只是其中最不重要的一部分。儘管他的幸福對自己而言比他以外全世界的都重要,但對其他人而言,則並不比任何其他人重要。因此,儘管每個人內心認為自己優先於全人類,但無人膽敢面對全人類宣稱可依此而行。他心知世人永遠不會同意他有優先的地位;不論對他而言何等自然,但在別人眼中則總感過分。當他以別人看待他的眼光看待自己時,他就會看出,對他們而言,他只不過是萬眾之一,不比任何別人為優。」 (Adam Smith, <>, 1759, Sec. 2, Chap. 2.)
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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